0374-2788897
您所在的位置:许昌玛丽医院 > 医院新闻 >
医院消防安全常识
发布时间:2016-05-21

  1、医院主要的火灾危险性是什么?

  医院在诊断、治疗过程中,使用多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各种电器设备,以及其他明火。而且由于医院里门诊病人多,流动量大,还有大批照料和探望病人的家属亲友,病人大都行动困难,万一失火,很容易造成伤亡。

 

  2、医院的防火重点部位有哪些?

  医院的防火重点部位应包括:放射科、生化检验室、病理科、药库、药房、制剂室、手术室、病房、门诊楼、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变配电室、汽车库、其他物资仓库等部位。

  3、胶片室的防火要求有哪些?

  (1)胶片室应独立设置,室内要阴凉、通风,理想的室温为0-10℃,更高不得超过30℃。夏季必须采取降温措施。

  (2)胶片室是专门储存胶片的地方,不得存放其他易燃物;除照明用电以外,室内不得安装、使用其他电气设备。

  (3)陈旧的硝酸纤维胶片易霉变分解自燃。因此应经常检查,不必要的应尽快清除处理;必须保存时,应擦拭干净存放在铁箱中,同醋酸纤维胶片分开存放。

  (4)胶片必须放在纸袋里贮存,这不仅是为了保护胶片,更重要的是防止胶片相互摩擦,以免产生静电;存放胶片的纸袋,应放在铁橱或特制的木架上,分层竖放,不宜过紧,不得重迭平放。

  (5)室内严禁吸烟,下班时应切断电源。

 

  4、药房有哪些防火要求?

  药房是医院向门诊病人和病房直接供药的部门。它的主要防火要求是:

  (l)含醇量高的酊剂、醑剂等的大包装存量不宜超过二日量。乙醇、乙醚等易燃品以一日量为宜,不宜过多。

  (2)乙醇等易燃液体,以500mL的瓶装为宜。10L容量的蒸馏水瓶极易破碎,底部尤弱,如用它盛装乙醇,将瓶头提起时往往脱底,乙醇大量流出,极易发生火灾。因此,在药房内不得采用。一般医院药房内乙醇等易燃液体的总存放量不得超过5Kg斤,否则应另室存放。

  (3)配方配出高锰酸钾等氧化剂时,应该用玻璃瓶包装,不得用纸袋包装;并不得与其他药品配方或混放,以免自燃。

  (4)药品的化学性质互相抵触或互相作用后增加燃烧爆炸危险的,如氧化剂与还原剂,氧化剂与易燃有机物,苦味酸与 属盐类等均属配方禁忌。因为它们之间能互相作用发生高热而引起燃烧,或者生成敏感度更高的苦味酸盐而发生爆炸。遇到这类处方,不应贸然配方,应经研究后与医生联系,改变处方。苦味酸等应溶成水溶液配出,不宜将苦味酸结晶发出。

  (5)药房内有大量废弃的纸盒、说明书等可燃品,应集中放在 属桶中,不得随地乱丢。

  (6)中药房内草药不得大量长期堆积,以防自燃。

  (7)钴60等放射性物品,应按有关放射性物品管理的各项规定办理。

  (8)药房应严格控制火、火种、禁止吸烟。

 

  5、病房有哪些火灾危险性及防火要求?

  医院病房中的住院病人来自各处,照料和探望病人的家属亲友又较多,情况复杂,万一不慎起火,多数病人行动不便,疏散困难,容易造成重大伤亡。应注意以下几方面:

  (1)病房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,应保持通道畅通,以便万一发生火灾事故时,便于抢救和疏散病人。

  (2)给住院病人输氧时大都使用氧气钢瓶,应注意氧气瓶的防火。医院工作人员应该经常检查氧气瓶体有无油污,如发现油污,应立即用四氯化碳擦除,以防止与氧气接触而发生燃烧。过去出现过不少事故,很多是由于有人在吃饭(或取糕点)后未洗手,就去接触氧气设备而发生的。因此,必须向病人及家属宣传,切不可用油手抚摸氧气瓶或制氧设备。氧气瓶不用时,应撤出病房。有的医院病房有专用输氧管道,由一群氧气瓶集中输出。除氧气瓶应符合避热、禁油、防止撞击等常规要求外,氧气瓶室内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杂物,并应及时扫除灰尘保持清洁。整个输氧系统应不漏气。总控制阀和分路阀门要灵活严密,不用时必须关好。输氧管道不得用酒精等有机溶剂消毒,可用0.1%洁尔灭消毒剂的水溶液揩拭。病房内有人输氧时,不得点燃卫生香和使用其他明火。

  (3)病房取暖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用水暖,如果使用电炉或火炉时,必须严格注意防火,除电炉、火炉的一般防火要求外,病人和家属不得在电炉、火炉上烘烤手套、衣帽、毛巾或食品。每晚临睡前,值班护士应检查各病房取暖设备上有无异物烘烤,如有发现,立即清除。

  (4)在病区为方便病人和家属加热食品设置的炉灶,应有专门的地方,炉灶应有专人管理。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。在病房内,禁止病人和家属携带煤油炉、电炉等加热食品。
 

  (5)病房内的电气设备不得擅自挪动,不得擅自在病房线路上加接电视机、电风扇、电冰箱等载荷,也不要拉接照明灯具或将灯泡换大,以防电气线路超负荷熔断保险丝,使病房照明设备和急救设备失效,给抢救中的病人造成生命危险,甚至使线路发热起火,给病人密集的病房区带来严重后果。

展开
菜单